二月河走了:一个虚构的盛世-瓜点时间人命大如天。这是一件让人悲伤的事。没有读过他的书,但是,却看过三部曲的电视版。剧本情节跌宕起伏,震?
二月河走了:一个虚构的盛世-瓜点时间
人命大如天。这是一件让人悲伤的事。没有读过他的书,但是,却看过三部曲的电视版。剧本情节跌宕起伏,震撼人心;帝王将相,雄才大略,气贯长虹。
然而,这是一个虚构的谎言。二月河是个小说家。
他忽略了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哀。
一将功成万骨枯。
1792年,正是他笔下的“康雍乾盛世”。正是在这一年,马戛尔尼率领英国使团访问北京,中西社会第一次正式交锋。归国后,使团成员约翰?巴罗将一路所闻著成《巴罗中国行纪》,详细记载了那个时代底层老百姓的普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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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节选的是其中的第四章和第七章中文译。以下文字节选自(英)乔治·马戛尔尼,约翰·巴罗著;何高济,何毓宁译《马戛尔尼使团使华观感》商务印书馆 2013.12.
第四章 中国社会状况一览
我已有机会指出中国人的本性因受政府法律和规章的影响几乎改变,在这个国家百姓的生活方式、思想感情和道德情操比在别处受到更大的扭曲,因为这里的每条古谚语都起到法律的效力。他们天性安静、顺从、胆小,但社会状况和实施的法律,把他们变得冷漠、无情,甚至残忍,这有许多事例可以清楚证明。我有时从一些特殊案件推测他们的品行,确定他们的道德特征。同时,我觉得应当容许完全不同于我们自己的.如出现在我们本国,按统一标准得不到真正理解的特殊思想方式和风俗习惯龚睿娜。少女当着年轻男子裸体舞蹈的斯巴达公众节日,并没有如预期那样在欧洲对莱赛德蒙尼(Lace demonian)青年起同样的作用;印度妇女的神经也不因看见灵根(Lingam)受到刺激。因此中国人因他们所处的特殊环境无良逍遥神,理应受到我们的宽容,但我把这点留给读者去考虑他们可得到怎样的评价。
传教士认为用竹板打人是纠错的轻罚,上级打下级如同父亲惩罚自己的儿子,并不是羞辱的刑罚。尽管这些教士轻松地对待从宰臣到农民都会遭受的这种丢脸处分,但它往往是官员在生气时施行,而且是在难以保证的残酷和不公正的情况下。此说我们有几个事例为证。当我们返回白河,河水比我们头次在这条河上航行时要浅得多,我们的一条供应船午夜搁浅。天气刺骨寒冷,船上可怜的水手在河里忙碌到天亮,尽力让船离开。其余的船已经前行,监管的官员终于失去耐性,他命令士兵打船长和全体船员的板子,士兵残忍地予以执行:这是征用船只和两天劳动付给他们的唯一报酬。我曾有机会提到,因为食物在气温达到华氏88度的树荫下稍有腐坏.有个官员被降级,他手下的人都挨了板子。
每遇逆风或逆流需要曳船前进,一些人就被征用去拉纤。可怜的劳动者一直被逼干这种费力的讨厌工作,他们拉一天纤大约有6便士的报酬,没有发给他们返回原被征地的费用。这些人知道难以找到替代的人,而他们要干到有替补之时,所以他们总是在晚上逃走,连报酬都不要。为了找人代替,官员派士兵到附近村子去,突然抓捕居民,强迫他们从床上起来去拉纤。每天晚上总有几个可怜人只因打算逃跑x键连发,或者申诉年老多病乞免,遭到士兵的鞭笞。看见这些人的悲惨处境九玄魔修,真令人心痛。好些半光着身子的人,看上去缺乏营养,疲劳衰弱不堪。但随船拉纤绝非轻活,有时他们必须趟过泥泞地,有时要游过港湾,接着就赤身暴露在烈日下。一名士兵或小监督官手拿粗重的鞭子一直驱赶、毫不留情地鞭打他们,好像他们是一群马。
荷兰使团在隆冬从陆路抵达京城,当时河流和运河都被封冻。气温时时在零下华氏8到16度,地面几乎布满冰雪;他们往往要整夜赶路。同时那些搬运礼物和行李的农夫,尽管负担沉重,仍不得不尽量跟上使臣的步伐。在两晚的行程中,范百览先生发现,不少于8名这些可怜的家伙,因寒冷、疲惫和监督者的虐待,死在他们的重担下。
经该国返回途中,英使团几名老爷习惯白天步行,赶在午饭时刻到驳船去。有一天,一名高级官员想要阻挠他们习惯的步行,就派9名或10名士兵去追赶他们,粗鲁地强迫他们返回船上。我们的两个向导王和乔及时赶到,了解情况后,命令狠狠鞭挞士兵。其中一个特别无礼的,耳朵被铁线刺穿,一连几天,双手被缚一起。广东总督此时与使团同行,地位比冒犯的官员高,他命令将这名官员押去见他,严加申斥,打四十竹板作为惩罚。我们的两个中国朋友特别敦促受辱的老爷们到现场去看惩罚这名官员。但难让他相信英国人并不喜欢这种做法。荷兰使团中也曾发生这样的事,一名下级官员被上级指挥官鞭打处罚,因为他没有准备好搬运行李和抬轿子的苦力或挑夫。
官员处罚群众或下级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权力。但如权力落在智者手里就会变成危险物,有时甚至产生可怕的后果。在老天面前玩弄奇妙的把戏让天使都哭泣。
那么,当仅有职权可运用,无其他才能显示其淫威的无知中国人,或粗野鞑靼人手握权力时,那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
总之,在我们旅经该国时,发生了几件事,可以说明生活中相等条件的人们之间存在着犹如官员对百姓那样冷酷无情的心态。其中一件事完全不近人情。有个在澳门为当地英商馆雇用的可怜人,意外从一堵墙上摔下来,脑袋着地。他的同伴发现他在这种情况下生命垂危,把他送往城区,在那里遇上使团的一位医师。医师问他们要怎样处理这个不幸的人,得到的回答十分冷酷:他们将把他埋葬。医生表示惊异,他们怎能把一个还没有断气的人送进坟墓;回答说他们认为他无恢复之望,如把他送回家,那么只要他一直不能自理,就会给他的亲友带来麻烦和花费。不过,此人经过司各特医生(Doctor Scatt)的人道医治,恢复健康重返他的家庭和知道他生命价值的朋友处。然而这位医师不知道他是冒风险行善,因为根据一条我们看来十分古怪的该国的法律,如果有受伤者被交给任何人调护,碰巧死在其手中,最后经手者要处以死刑,除非他能够提供确实证据,说明伤口怎样形成,或者受伤者受伤后活过40天。这条法律的后果是,如有人在打架时受了致命伤,那就让他死在街头,因为害怕(如有人照顾他)承担他生命的责任。
近来在广州发生一起明显的事件,说明这条法律的致命后果。郊区发生火灾,三个帮助灭火的中国人肢体骨折,还被一堵倒塌的墙严重砸伤。英商馆的医生按英国职业责任很快予以人道救助,把他们送往商馆,准备做截肢手术,这是唯一可能救活他们的方法。这时有个行商听说此事,匆匆赶到当地,劝医生不要给他们做手术,应当把他们尽快送出商馆。还说,无论医生的医术怎么好,若有一个病人死在他手里,他必定会被判处谋杀罪,最轻的处罚是把他终生流放到鞑靼荒野之地。因此受伤的中国人被偷偷送走,只好让他们听天由命。
这条野蛮的法律(我们看来是如此)的实施可用来解释下面有关中国人的品行。我们在大运河上目击的一幕,可说是缺乏同情心的突出事例。一群聚集在运河岸的人中,有的登上一艘旧船的高船尾,不幸,船尾不堪负重破裂,这些人随沉船落入水里,此时正值使臣的船驶过。尽管当地有许多舟船行驶,却没有人去救在水里挣扎的人。人们甚至像不知道发生了意外,漂浮在沉船木块上孩童的呼救声也未引起注意。有个家伙看来忙着用篙钩去取一个溺水者的帽子。我们无效地拼命叫我们船上的水手停船,放艇去救人。确实,我们当时前进的速度是一个钟头七英里,这一点因此成为不停船的借口。我不怀疑这些不幸的人必定遭到灭顶之灾。
对同伴和同胞如此无情,更不能指望他们对待外国人了。根据荷兰使臣随员保留的一份手写记,在使团赴首都途中,作者想在路边的冰上试试他的冰鞋。同行的官员也督促他试一试。他在岸边滑行了一个距离,冰破裂,他掉了下去,水淹到脖子。中国人不仅不救他,还趁他自己的人不在时嘲笑这场意外,并且跑开,让他挣扎着十分困难地爬上来。
在当地,他们的即时创造不及他们的精确模仿贾宗超,因为他们在自己的国土上始终是有名的老手。按本性说,人是聚财的动物,但聚敛的努力,要看法律对他享有财富提供的保护和安全而定。在中国,有关财富的法律不能给予足够的保护,因此国内的创造才能极少用于最需要最缺乏的地方。确实,在那里富有的人都知道政府官员会以合法方式向他勒索财物。
中国各阶层人的表情都十分凝重,他们态度和蔼可亲,但即使有相当身份的人也受到法律的干涉,所以结果是,他们毫无诚意,讲究虚礼,仅注重礼仪形式而缺乏良好教育的高雅风度。下级假惺惺地在他的上司前跪拜,上司假惺惺地示意叫他起来。寻常的问候规章由礼部制订。百姓如对官员缺乏礼貌,要受到肉体惩罚,如是官吏,则被降级或罢官刘起涛。就这样百姓的仪表风范受法律的约束,社会在许多方面因此获得安宁。在同等人之间,以及在下层百姓中,很少说粗话,也少有打斗魔女之刃。如果吵架红了脸,不过揪掉头发,或者撕破衣服。动刀动枪足以让普通中国人吓得发抖。他们的战士看不到有什么勇气。可以肯定地说中国人是地面上最胆怯的人。他们个人既无胆量,面临危险或困难也完全缺乏沉着,这可能是精神影响身体的结果。然而,或许没有一个国家比中国更频繁地发生自杀事件,这类事件并不视为可耻,不受到谴责。确实,政府似乎在鼓励自杀,往往允许罪犯自行了结,免处死刑。广东原总督大约两年前吞石烟壶自杀,卡在食管中,痛苦身亡。
在这种制度下,人人都沦为奴隶。只要最小官一点头,人人都得挨竹板,而且挨了打还得被迫亲吻打他的板子,跪下感谢暴君纠正他的过失,根本谈不到还有什么面子和自尊张少刚。政府的规章作指导,百姓的思想跟上,可以说肉体惩罚是官员赐给被罚者的恩惠,一条确立的顺从原则,足以抹杀、消除人性的一切尊严。
奴隶实际上也不能被侮辱。听任别人摆布,没有申诉的资格,这是人类的耻辱,以致不幸沦为奴隶的人再不知廉耻为何物。这种环境产生无数的弊端,在以文雅风度和文明政体受到称赞(我认为多少不值得)的中华民族中处处可见到石原舞。中国商人一有机会就弄虚作假,因为据说靠诚信做不了买卖。中国农民只要能不被发现就偷盗行窃。因为惩罚仅仅是他每天都挨到的竹板。甚至中国王公大臣也强夺百姓的财物作为己用,因为这样做不受惩罚。当权者贪婪的唯一障碍是害怕被察觉而受影响,所以当官的都不要面子,不怕丢脸,没有公道感。
不用多举已记录在案、有关中国商人在和欧洲人做生意时精心策划的骗局,或者他们彼此交易中玩的把戏。这已为大多数国家所知,在他们自己的国家也广为人知晓。他们把商人看成国内最低贱的人.坑蒙拐骗的家伙,所谓生意不过是收买和售卖手工产品。除了大家认同的这个普遍特点外夏目优希,商人中也有例外,他们在政府直接允许下做生意,与广州欧洲人贸易中一直以公平、诚信著称。这些叫作行商的人,有别于普遍的mai—mai—gin“买卖人”,堪与英国商界最优秀的商人相比。
在原荷兰使臣携带的礼物名单上有两个大机械钟,过去是天才科克斯(Coxe)先生珍奇博物馆的部分藏品。从广州到北京的漫长旅途中,它们受到轻微损害。离开京城时,他们从一个传教士那里得知,当这两个钟正在修复时,宰相和中堂用另两个很低劣而且普通的钟补足礼单,把两个大钟据为己有,或许他想在某一天以他自己的名义呈献给皇上。
这些例子清楚表明中国人吹嘘的道德品行中巨大的缺陷。但如我在前面指出,这类缺失似亦由政治制度造成,不是人民的本性和品质。登上宝座的异族君王,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法律和风俗,历代制度的一切弊病仍然保留。当权者性格可能有所不同,但被统治者的风俗习惯没有变化。
总之,这个民族总的特点是自大和自卑,假正经和真浅薄,彬彬有礼和粗鄙下流的奇异结合。他们谈话中表面很单纯和直率,暗地里却趁欧洲人不防进行欺骗。他们跟大使谈判有关宫廷礼仪的事,是他们安排这类事时耍花招的一个典型例子。他们好像无意中说到不同民族穿不同服装多么奇怪,自然趁机把他们的服装跟我们的作一番比较,并且试图仔细观察我们的衣服。经过几次三番的观察,他们认为他们自己的服装更好,更方便,因为缝制宽大,不需用带子绷紧;而我们的服装,除站立外,其他姿势都必定很不舒服不便利,特别在皇帝出场,大家都按习惯真正跪拜的时候。这个巧妙而又明白的暗示,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他们再拿他们的宽裙子和我们的裤子作比较,说明他们的膝关节可以自由活动,我们的膝带扣和袜带则必定有碍动作。这就把话点明阿门洲,他们最后热情友好地提议我们应换掉我们的裤子,否则朝见时肯定不便行跪拜礼。
在任何场合他们都表现出所谓民族优越的虚荣心、自视甚高的狂傲。他们不是没有感觉到他人的优点,但假装看不见。尽管他们不得不利用外国人校订他们的历法和调整钟表,并且习惯每年都接受各种欧洲工艺品和新产品,但仍顽固地认为,与他们自己相较,世上所有民族都是蛮夷。广东的一名中国商人,经常有机会看见英国船,觉得比他本国的与巴达维亚和其他远方港口做生意的船要好,决定开始按英船样式建造一艘婺剧三请梨花。但户部(Hoopoo)即海关税收官得知此事,不仅强迫他放弃他的计划,还因他企图采用夷邦的船型给予重罚。他们的民族性十分强烈,以至于如我在别处所说,没有一种进口货可以保留它的原名。任何国家、任何人,或任何商品,都要取一个中国名字。所以他们的语言,尽管贫乏,可认为是纯正的。
中国人之间很讲礼貌,而且十分拘泥于形式,以致稍有违背礼部订立的规矩,都被当作犯法。访问时使用拜帖,我们那里现在是文明之举,中国早在几千年前已广泛使用,但中国客人的身份由他拜帖的大小、颜色和装饰显示,也根据受访者的身份在这些方面有所变化。北直隶老总督给大使的帖子是一张深红色的纸,足以贴满一间不大房间的墙。
第七章 政府——法律
人民渴望之社会安宁,究竟是因政府采取顺应民心的特殊政策,按亚里士多德的意见,这是最佳的治理之方,或者是因民心受到政府方针策略的约束,这是一个容许讨论的问题。不管怎样,在今天,强有力的统治者已经完全控制,而且按照他的思维塑造百姓的形象,百姓的伦理和品行则受政府律法的支配,几乎完全受其统治。
这种促使社会稳定的思想,是基于所谓的权力原则,也就是政府一直向民众灌输、现在已完全确立的原则,父母有天赋予管教子女的明确的权利,这种权利终生都不能取消,需要绝对维持,直到其中一方死亡才能解除。皇帝被捧为众黎庶共同之父,因此也被赋予统治百姓的权力,犹如一家之主。在这种意义上,他拥有“大父”的尊称,又因皇帝被神化,高踞于凡人之上,所以自然地他有时自称为世界上唯一的君主和天子。同时为确证所谓的忠孝,新年初一都要隆重举行皇帝向太后跪拜的礼仪,朝廷大臣也奉命行礼如仪。按照完全建立在父权制上的原则,各省官员成为管辖省份的父母官,各县市的官员也是父母官;各部的首脑同样像一家之主治理他负责的部门。
十分遗憾的是,这套理论上可行的管理制度,实行起来却出现许多弊端;所谓统治者父母般的关爱,被统治者的忠顺,不如更恰当地解读为一方专制、独裁和压迫,另一方畏惧、虚伪和反抗。
皇帝首先采取不公开露面的做法,很难说是出自对百姓的关爱,反倒可用猜疑心加以解释。统治者或许意识到自己犯下暴行,或者因实施暴政,必然不愿现身于受其迫害的群众中,担心有人为报复他本人或手下的暴行,突然暗中刺杀他。总而言之,中国皇帝极少公开露面,仅保留崇高身影的做法,看来是建立在极不相同的一种自我保护策略上。统治者背后运用权力,让远近都感受到影响,比经常在群众前现身,被众所知,更能打动人心锦衣为王,更令人生畏。埃列乌西尼安(Eleusinian)秘教教士深知人类的这一性格弱点,秘密操作,更显得有力,需要苏格拉底的智力,才能让百姓摆脱对他们的恐惧诱香蛊皇。另外据希罗多德告诉我们迪奥塞斯(Deioces)一旦在埃克巴坦纳(Ecbatana)当上国王,再不愿接见他以前为之辩护的群众,他认为拒绝让人看见,更有利于让百姓知道他是百姓之上的国王。确实,如果群众经常接触有权有势有力的人物,和他们无拘束地密切往来,每天都眼见他们日常的生活起居,那么将大大降低群众对他们的崇拜。正如伟大的孔德(Conde)所说:没有人在自己的奴仆面前是英雄。
中国皇帝不愿常接见百姓,多半出自这方面的考虑,而不是怕遭到伤害。皇帝本人仅在盛大典仪上出石头村发财记场,由全体朝廷大臣和许多官员簇拥着,他们都听从他的指挥,一声令下都俯伏在他的足下。
严刑逼供是中国法律中最坏的部分,但他们自己说这种方式很少施用,除非被告的案件出现有力的证据。对于行为不端的案子,通常使用的刑法是拶指,特别用来惩罚淫妇。
确实,百姓的习性是,只要大家有一碗饭吃,一点酱油当作料,少花几文钱,就不会起来造反;而政府深信这一点,所以首先考虑在全国各地设立官仓,储备谷物,在饥荒年代接济贫民。然而,在这革命的年代,人心思变,现在我将加以叙述。
政府各级部门都是一套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体制。从第一品到第九品的政府官,都以父权为基础按己意当场对人施以杖刑,而且无须先审判,或正式开庭,有如长辈责罚晚辈。地方官可以任意惩处轻犯者。官员当场审理自然使小百姓害怕,因此,百姓上衙门去见官就像学童去见严厉的老师。但皇帝父辈般的仁爱在处罚时甚至得到百姓的承认,罪人可以请求皇恩减杖,但这种宽免多半不起作用,因为可以轻易补足减免的板子数。
此种显然体现父辈关爱的实际措施,不仅限于一般群众,而且扩大到各阶层各种类的人,仅止于皇帝足下。从第九品到第四品的朝廷官员,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轻罚其下级圣战士丹拜因,皇帝则在认为有必要教训时命令对廷臣及其他四品官施以杖刑。大家都知道已故乾隆曾命令打他两个儿子的板子,尽管他们早已成年,其中一个,我相信就是当今的皇帝。
在中国旅行期间,我们难得一天看不到打板子(Pan.tse),即竹板,总的来说这不能叫作“轻”刑。汉人挨打时凄厉呼叫,鞑靼人却保持沉默。汉人在挨了若干板子后,理所当然地跪着,极恭顺地感谢施刑者父辈般的关爱,让他改正错误;鞑靼人则口出怨言,争论汉人有没有打他的权力,或者一言不发离去。
在外国人看来,可笑的是,一名官员趴在地上,等待比他只高一级的官员下令打板子。但同时又难以抑制义愤心情目睹人性之沦丧,竟然有人不分情况甘心忍受奴仆或士兵的肉体刑杖,而且打完后,挨打的还要卑躬屈膝触摸打他的板子。然而政府竭力采取消除由此引起反抗的政策。这样做的唯一动机是要表示长辈般的关爱,使人感到处罚并不丢脸出丑。政府的一个奇怪看法是,除皇帝外,人人都应受到相同的体罚,但处罚必须得体,受罚者必须完全顺从,或者完全信服,真正做到下级完全服从上级,结果自然是人人都具有奴性。防止百姓抱怨最有效之法是,让百姓看到,有权处罚他们的人,也一样要受到别人的处罚。我估计,杖刑必定是中国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我们难以想象它怎能在一个已开化的社会中存在,而不是仅留在社会的原始阶段。
俄国对轻罪犯或行为不端的各层百姓也施加类似的处罚,但不同之处在于,执行不是公开的,而且只有君王才能命令施罚。沙皇彼得(Czar Peter)确实总亲手打廷臣的棍子,挨打的并不以受罚为耻或者丢脸,反之,据说从此刻起,还成为他的宠臣,得到他充分的信任。伟大的蒙兹科夫(Mentzikoff)经常鼻青脸肿地离开他的宫廷,但仍然得到主子的宠信,日益变得重要。甚至在今天,或者最近,朝廷命令施加的笞刑,即非公开的鞭打,仍谈不上是丢脸。但这种可恶的体罚要么完全停止,要么处于施行的最后阶段。在一个有教养的民族中,这种专断的体罚不可能长存。
这两个确实是世上现存的最大帝国,瓜分了全球可居地的五分之一,各占十分之一,但在政治环境上却有所不同。一世纪前,俄罗斯刚脱离野蛮阶段,一世纪后,它尽可能在欧洲诸国的工艺和军备中占有一席之地。两千年前中国的文明程度已接近或相当于今天的中国。两国都是专制政府,人民都是奴隶。俄人的天生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多半被严寒制约,发展不如中国那样易于觉察。那么,我们要问,为什么两国在进步上差别如此巨大?我认为,首先,有两个原因。俄国邀请和鼓励外国人向百姓讲授工艺、科学和生产知识。中国则骄狂自大,加上排外,
龙套王所以拒绝和禁止外国人往来。俄语容易学,百姓学外语也不困难,汉语则十分难学,学习方法有缺点,需要一个人花半生的时间方能运用,而且他们除自己的语言外不知其他语言。一个有青春活力,力量和知识日益增长,另一个年迈多病,目前的情况下不可能有任何变化。
总的说,政府官员虽然按制度是君王和百姓之间的中介,却是百姓的最大压迫者,百姓投诉无门炮灰重生记,无法把冤情上达圣听。中国没有中等阶层,这类人拥有财产,思想独立,在所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影响和势力,不亚于当局。然而,事实上,中国只有官和民。如果有人靠做生意,或搞生产发了财,他只能私下享受。他不敢住进大宅,穿好衣裳,以免邻居发现他比别人富有,向当地官员举报,官员控以奢侈罪名,轻易将他绳之以法,没收他的财产。
机灵的鲍先生(Mr.Pauw)说,中国完全被鞭子和板子统治。他应当再加上两样东西:年历和北京公报,作为政府的施政手段,二者都有助于管治。年历的刊行是为了传承迷信风俗,显然政府鼓励百姓使用。公报是一种媒介,把当今帝王的品德和仁爱传播到国家的每个角落,其中记录了政府官员不仅因犯法,也因失职受到的惩罚。因此,如有省份遭遇饥荒,那么,为首的官员因未采取预防措施被贬官。这份小册子的公报每两天出一次。传教士说公报上有时刊登死亡的虚假消息。公报还虚报不曾有的战役,宣布不存在的胜仗。康熙、乾隆和当今皇帝的几道诏令可以提示真相,其中警告远方的将官不要弄虚作假,不要虚报杀死成千上万的敌人,有时甚至根本没有发生的战役。教士们的意思仅仅是,如果编者敢于刊登并非来自官方的正式消息,那么他应当受到惩罚。
在中国刊印书籍和在英国一样自由,出版行业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在一个专制国家这点很特殊,这多半是唯一开放的事例。一般的看法是,只有在人人都受到保护、遵法守纪的国度才能享有出版自由。反之建立在专制制度、靠镇压百姓维持的政权,几乎不可能长时保护出版自由。正是印刷术驱散欧洲长期遮蔽真理光芒的迷雾,开启一条通往人类自由幸福的最佳途径,由此造成教会权力的丧失。
在中国,政府好像并不担心出版自由。明确制止出版有害书刊的方法是,不用审判当即处罚不端分子。这就足以限制滥出书籍。诽谤性书刊的印刷者、售卖者和读者都要受到杖刑。我估计很少有人敢于出版批评政府或者批评大官的文章,如果出版必定招来杀身之祸。然而,尽管出版有风险,首都仍刊印报章,流通类似我们的新闻:秘史、私事、销售消息以及宣传假药的奇效。我们得知,在一份报章里,甘若翰先生(Mr.Grammont)的信中提到葡萄牙传教士看到其上的一篇文字,称英人完全忘记向亲王孟依繁,还有向皇帝的大臣送礼。据说这篇虚假和蓄意的文字是由另一篇引发,其中暗示赠送给皇帝的礼物是不值钱的贱货。又有人故意给礼物列一清单,包括一头大小如鼠的象、巨人、矮子、如意枕,及种种荒谬之物。然而这类刊物特意不让我们看见。作为皇上的贵客,我们不需自己购物,仅由皇帝供应我们需要的东西,他的官吏却猜测我们需要什么。
像中国这样的大国,2000多年一直保持稳定而没有根本变化,在民族历史上是特殊的现象。他们虽然自吹历史悠久,但也有一定的根据:在基督诞生前400年他们已经基本上组成一个国家,服从同样的法律,受同样形式的政府管治以至于今。他们著名的哲学家诞生在那个时代,他的著作始终受到尊重。著作中确实包含了政府一直采用的治国之方和百姓的道德规范。据说在他之前君主政体已建立了2000年。
同一个国家难得同时具有的种种有利条件,使中国能够保持国内的安宁。多数人因语言难学变得愚昧顺从。人们有信仰自由,没有人强迫他们信仰自己不喜欢的宗教。然而他们受到教训要保持清醒头脑,不信任他人,而且人人都保守,猜疑邻里,因此必定缺乏社交活动。除家庭圈子外,没有集会,除新年外,也没有节日的庆典。中国从来没有群众任意发泄对政府不满的集会,这类集会加上酗酒闹事,往往引起冲突和暴行寿县二中。中国百姓在政府中没有发言权,他们没有想争取他们应有的权利,他们必定心甘情愿忍受压迫,遭践踏;帝王或者官员可以按己意随时行使手中的权力。百姓无意寻求反抗政府的方法,政府对此毫不担忧。
偶尔也发生局部的因极端贫穷而引发的叛乱,在歉收和饥馑的季节,老百姓得不到救济,不得不用暴力维持生计。据史书记载,所有骚乱几乎由此产生,从一些事例看,当大灾发生,正常的秩序就被破坏,甚至荡然无存。然而,我们的中国随员告诉我们女亲王,有些省份存在秘密会社,其主要目的是要推翻鞑靼政府。他们秘密集会,发泄对鞑靼统治的不满,思念旧朝,倾诉今日之不幸,密谋复仇。即使这样,现在的社会状况也不会同意他们的主张。其结果将是可怕的。鞑靼士兵将大肆杀戮,因农业生产惨遭破坏,许多刀下余生者必定枉死于饥荒。他们既得不到别国的援助,也不能自己储备余粮。国家要富足、兴旺,农业是根本,因此为努力防止谷物欠缺,中国历代政府都把发展农业视为首要任务。
全文详见:https://bbs.6596.org/8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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